12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9例(上海10例,北京2例,四川2例,黑龙江1例,江苏1例,山东1例,广东1例,云南1例),本土病例5例(黑龙江4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3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59例(其中重症病例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402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762例,无死亡病例。截至12月12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06例(其中重症病例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1785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672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8703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006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境外输入9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5例(境外输入4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0例(境外输入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95例(境外输入181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225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7446例(出院6114例,死亡11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733例(出院601例,死亡7例)。黑龙江新增确诊病例5例:其中本土4例 含2名儿童
2020年12月12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绥芬河市本土3例、东宁市本土1例、塔河县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020年12月12日24时,现有确诊病例7例(东宁市本土2例、绥芬河市本土4例、塔河县境外输入1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例(绥芬河市本土2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1:女,33岁,无业,现住绥芬河市海融富华苑。
病例2:男,6岁,绥芬河市某小学学生。
病例3:男,4岁,绥芬河市某幼儿园儿童。
三人均系与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共同生活的密切接触者,已在集中隔离观察中。12月12日,在对所有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核酸筛查时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4:系12月11日由俄罗斯境外输入塔河县的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
病例5:女,68岁,退休人员,现住东宁市花园小区。12月12日在全市核酸筛查检测时呈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有关部门对病例所有排查出的密接者和密接的密接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病例曾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
12日,黑龙江省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输出、严控人员出入,自2020年12月13日0时起,东宁市实行严格交通管制,人员车辆不准离开本地,特制定本通告: 公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临时停运,自用车辆(含电动车、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疫情防控、医疗救护、部队执勤、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车辆凭工作证、单位证明和统一核发通行证通行;超市、市场、邮政、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环卫等城市生活保障车辆,凭5日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和单位证明通行;孕妇、重大疾病等需要紧急出行的,允许临时通行,事后报备。截至12月11日0-24时,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例(东宁市1例、绥芬河市1例)。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绥芬河市本土2例,境外输入1例)。
据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消息,东宁市新状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12日发布通告,通告称,12月10日,东宁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预案,东宁市立即转入战时状态,提升管控措施级别,具体如下:一、实行严格交通管制,设立临时交通卡口,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社区、乡镇出具通行证明,并进行备案。公路客运、公交车临时停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佩戴口罩,定时保洁、消杀、通风。二、实施严格的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确保只留一个出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严格落实“三宝”+通行证制度。中风险区域只允许每户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两天一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外卖、快递、商超配送等物品交由小区值守人员进行物表消杀后,统一对接服务。三、严格执行“三不聚(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临时停课,九小休闲娱乐场所和非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经营场所、企业停业、停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采取外卖方式经营。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红事暂停,白事限于20人之内,宾馆、公园、广场、体育场等暂停娱乐健身活动。四、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控制人员流量,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定期进行环境消杀。五、个体诊所、社区诊所、村屯诊所、口腔诊所暂停营业。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院长负责制,严防院感。药店销售退烧、止咳和抗病毒三类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对疑似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六、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消杀。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到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对有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消杀消毒。12月12日0-24时,四川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1例为本地病例,2例为境外输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病例1:男,78岁,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为12月10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2、病例3:均为境外输入,为12月11日埃塞俄比亚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截至12月13日0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829例(其中境外输入277例),累计治愈出院792例,死亡3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34例(重症1例),1069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12月12日0-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女,49岁,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中铁奥维尔二期,系12月10日确诊病例2的妻子,于12月8日实施隔离观察,12月1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例,当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0例(境外输入28例,本地2例),比前一日减少4例。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街道跳蹬河社区华都云景台小区(包括底层商铺)、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永安村8组、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菠罗社区中铁奥维尔二期及三期、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池社区二组为中风险区。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北晚新视觉网、健康四川官微